【圆明网】重庆市潼南县李建瑛女士因修炼法轮功,过去十六年中被非法拘留两次、关洗脑班两次、非法劳教两次共四年半、非法判刑三年半,期间遭到残忍的酷刑折磨。
现年五十六岁的李建瑛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以下是李建瑛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法轮大法改变了我
我是原重庆市潼南县中药材公司职工,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一身的痼疾——包括严重失眠症、慢性肠炎、乙型肝炎、颈椎、胸椎骨质增生、严重风湿关节炎等都不翼而飞,神清气爽,走路一身轻,背二十斤大米及十几斤果菜一口气到三楼。我妈看到我的变化,说她也要炼法轮功。
炼法轮功后,我性格变的坦荡平和了,遇到不公平的事也会善意、宽容、真诚的去解决了。吃多大亏也能淡然处之。如我收批发款时,隔三差五的收到假钱,有两次我收到两张面额一百元的假币,我就在钱上写“这是假钱”,放在那让顾客看到好识别真假钱。我有一位同事,爱搬弄是非,说过我很多坏话,我有十几年没和她说一句话,修炼法轮大法后我主动与她谈心,以前是我不好,我现在炼法轮功了,我师父教我们遇事向内找,处处为别人着想,我真诚向你说声对不起,她说:不、不、不,是我对不起你,谢谢你原谅我。这样,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把多年的矛盾化解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我于二零零零年一月被迫辞职。十六年来我被非法拘留两次、被关洗脑班两次、非法劳教两次共四年半、非法判刑三年半,遭酷刑折磨。以下是我在第一次被非法劳教的迫害事实:
劳教所迫害:塞粪便、吊铐、暴晒……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在天安门金水桥上打开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绑架到大兴县看守所。两天后被劫持回潼南县国保大队,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重庆市毛家山女子劳教所,我遭到不让睡觉、捆绑吊铐、长期罚站三个月,还遭“苏秦背剑”的酷刑,手铐陷进肉里,钻心的疼痛让我在地上打转转,痛得我满头大汗,一会儿面目青紫,她们认为我有心脏病才给我放开手铐
酷刑演示:苏秦背剑 |
一次因我讲法轮功真相,狱警队长命令几个吸毒犯殴打我,对着我的胸口狠踢,她们七八个人把我按到地上,拿臭袜子沾上马桶周围的粪便塞到我嘴里,我就用舌头往外抵,她们更使劲的往里塞,然后用打包胶带将我的嘴、头使劲缠住,我的嘴里被塞紧了污物,面颊涨得通红,脑袋发胀,喘不过气来。她们将我的双手铐上手铐,押回监舍,走到楼梯间就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把我的头发扯掉很多,这时狱警队长仍不罢休,命令犯人把我双手反铐在一米八高的铁床上铺的栏杆上,不准睡觉,不准如厕,不准洗漱。恰恰在这时我又来例假,血、尿流到裤子上也不准换,一天只给我一点点饭吃,更残酷的是,我的双手被吊得那么高,我的双脚尖必须垫起,双手、腋下、及腰部痛苦才减轻一点,我双手、双脚必须不停的交换着,无限的痛苦,我就这样被吊铐了一个星期。
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每天逼听看诽谤大法的录像,那个天安门自焚案,谁都知道是假的:那个刘宝芸喝了那么大一瓶汽油还不死;那个小女孩气管切开了,还能那么大声音唱歌;王进东脸都烧烂了,两腿之间的汽油瓶还没爆炸;等等。我刚说话,吸毒犯黄圆圆在狱警唆使下用装满水的瓶子猛打我的头及后背,痛得我头嗡嗡响,两眼昏黑,接着几个人把我按到地上暴打。有的法轮功学员就背师父的经文,狱警又用绳子把我和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捆绑起来,用包装胶带把我们的嘴封死缠牢,拖出去强行我们下蹲晒太阳,暴晒近一个小时。
我们拒绝强制劳动,狱警就罚我们下蹲,每天罚下蹲十五六个小时,不让我们洗澡,不让亲人接见,不让打电话等迫害。我绝食一个星期后就被野蛮灌食,狱警给我铐上手铐,几个包夹摁住我的头将管子往鼻孔里硬插,我的鼻孔被插得止不住的往外滴血,一连插了好几次才将不知是什么东西灌进我胃里,当时我感到一股冰凉刺激的东西在我胃里翻腾,没几分钟就开始吐泡沫,又淌眼泪又流鼻涕,痛苦难受的滋味无法形容,一会儿吐了一大盆,晚上就这样一直插着胃管,不让睡觉,两天后,感觉我的胃肠象腐烂一般的疼痛难受,面目土黄,呕吐不断,感到很快就会断气死去。她们才给拔掉胃管,管子变的乌黑发臭。
家人亲朋遭株连
我父亲是退休干部,在长期的恐吓、威胁下,患上严重的前列腺炎和心脏病。
二零零六年,母亲长途跋涉去永川监狱看我,看到我满头白发,面目全非,惊呆了。从此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少言寡语,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出现脑血管堵塞,不幸离世。
我丈夫、女儿、妹妹也都受到株连,遭到警察威胁、敲诈,遭街道人员经常骚扰。甚至我的朋友也不例外,二零零零年,我朋友因为我说句公道话,国保警察张良不给她办出国手续,逼她写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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